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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章一直沒有處理會有什麼後果?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3W)

交通違章一直沒有處理,會受到以下影響:

交通違章一直沒有處理會有什麼後果?

1、現場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從第15天后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直至交款為止;(備註:滯納金最高不超過罰款金額);

2、交通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交警核查到,會被扣證,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扣車;

3、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4、交通違章未處理的,發生事故、車損等,都將得不到車輛保險公司的理賠;

5、交通違章未辦理的,不能通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

6、對駕駛證沒有影響,具體情況可諮詢當地車管所。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

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一百一十條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由此可見當有交通違章的,一定要及時處理,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