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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闖紅燈是否全責?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3.21W)

一、電動車闖紅燈是否全責?

電動車闖紅燈是否全責?

電動車因為闖紅燈而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對方無任何不當行為,電動車應該負全責。不管任何車輛包括行人,在有交通訊號燈的路口都是不可以闖紅燈的。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雙方發生事故,不論是電動車還是機動車或者行人,闖紅燈的一方要承擔全部責任,但也要看對方的情況,例如對方有超速、無證駕駛、酒駕等違法行為的,也要承擔次要責任,如果對方沒有違法行為的,闖紅燈的就要承擔全部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交通事故有哪些處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託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經合上面所說的,電動車闖紅燈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法律規定,只要發生交通事故必定會承擔全部或者是主要的責任,如果造成他人的身體受到損害,那麼還需要支付相應的賠償,所以,在發生事故之後就會就需要及時的認定責任,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