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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交通事故處理方式流程是什麼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3.2W)

汽車交通事故處理方式流程是什麼

1、事故現場

(1)當發生了交通事故以後,車主必須要在第一時間內亮起車輛的危險警告燈,並在車後面設定危險警告標識牌。這樣做的好處就是防止有後面的車進行追尾的碰撞,從而保障車內的人員以及車輛自身的安全。

(2)除了設立了警示標識以後,還要對事故的現場進行拍照取證,這是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論的事故證據,在移動車輛之前進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為了避免車主不認問題出現。再填寫相應的事故快速處理協議書,這樣就可以到定損機構進行車輛定損,從而完成相應的維修與檢測工作。

2、馬上停車

汽車執行安全的情況下馬上停車,關掉引擎(以免汽車起火)並開啟緊急燈讓其閃亮;立即記下對方車的牌號(車上應隨時備有筆和紙,甚至照相機),以防對方在出交通事故後開車跑掉。

3、發出警示

保護好現場;向其他車輛發出警告,亮起危險警告燈;在路上擺放三角形警告牌;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

4、護理傷者

切勿移動受傷者,除非傷者面臨危險(如著火、有毒物體滲漏),因為您的移動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傷害。如果傷者仍在呼吸,且流血不多,則旁人不可做任何事情,除非確實懂得怎樣護理傷者;不可給傷者喂任何食物或飲料。

5、防止危險

關掉所有肇事車輛的發動機;禁止吸菸;當心其他易燃物品;儘可能防止燃油洩露;當心危險物品,慎防危險性液體、塵埃及氣體積聚。

肇事車輛在交警部門扣押期間,《車輛痕跡鑑定意見書》出具後三天交警無權扣押車輛,傷者有權向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進行財產保全,如果對方保險額度夠賠事故所有損失可不必要做財產保全。

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最好就是報警處理,然後就是在警察過來之後就是對這個實際的情況來進行責任劃分,一般情況下就是這個責任劃分的時候需要進行很多的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