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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是技術鑑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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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是技術鑑定嗎?

交通事故責任的確定應在技術鑑定結論的範圍內,但並不完全等同於一般技術鑑定結論,是一項特殊的技術鑑定結論。在現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製度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與一般技術鑑定結論存在一定差異,主要有以下差異:

首先,交通事故責任是公安機關根據有關依據作出的行為,其主體實際上是我國的有關行政機關,但從技術鑑定中得出的結論可以不僅可以通過行政機關,也可以通過我們的司法機構或其他相關組織單位作出決定。

其次,交通事故責任由公安交警部門確定。當事人無權申請重新確認;但如果當事人不遵守一般技術鑑定結論,那麼他們可以申請不同的評估機構進行重新鑑定。

此外,交通事故責任是公安機關的單方面行為,主要體現其部門的行政意願;但是,一般技術鑑定是由當事人作出的,鑑定人不會積極行使,因為這是雙方的行為。

通過以上比較,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雖然交通事故具有特定的執法規律,但它們也從相關的技術評估中得出了具體的結論。它可以被認為是技術鑑定結論,但它應該屬於一個特殊的技術鑑定結論。

根據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國公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如果要確定事件當事人的責任,有關部門應當通過交通的嚴重程度發生的事故,分析並定下最終結論。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交通事故責任是否需要技術鑑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