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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58W)

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屬於輕微損失,並且此次事故的事實基本清楚,責任明確,那麼各方在撤離現場後可自行協商相關賠償事宜。自行協商不涉及公權力機關,如果在協商過程中不小心,很可能讓自己的利益受損。那麼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對事故證據進行固定後,迅速撤離現場,不能影響公共交通秩序,否則很可能會被以違反《交通安全法》或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

2、最好及時向車輛保險公司報案,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或是保險公司的指示準備理賠手續;必要時向交管部門報案,等侯交通警察處理;

3、有保險公司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記錄書、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等的應該認真填寫,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保單號、車型、事故責任等做詳細的記錄,然後共同簽名;

4、憑著記錄書或是賠償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理賠。如果在辦理理賠的過程中,需要交管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得向交管部門提出申請,交管部門會按照簡易程式處理,在法定的期限內出具事故認定書。

以上就是自行協商處理交通事故需要注意的事項,其實這就相當於事故雙方在籤合同了。也許有很多東西顧及不到,但自己的合法權益是要保障的。因此,在處理交通事故的過程中多瞭解哪些是需要注意的地方,是有利於自己利益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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