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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借車免責協議有效嗎?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78W)

一、法律規定借車免責協議有效嗎?

法律規定借車免責協議有效嗎?

法律規定借車免責協議有效,根據《民法典》規定的意思自治原則,當事人有權根據其自由意志訂立合同,但合同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強制性規定。

《民法典》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哪些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可以免責

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的;

2、機動車被盜搶期間發生的;

3、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

4、現場已被交警處理的;

5、因交通訊號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6、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十八條規定要求的(第十八條規定的內容:作為處理依據的交通技術監控裝置收集的違法行為記錄資料,應當清晰、準確地反映機動車型別、號牌、外觀等特徵以及違法時間、地點、事實);

7、記錄的機動車號牌資訊錯誤的;

8、因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機動車號牌發生違法行為造成合法機動車被記錄的;

9、其他應當消除的情形。

租車人簽訂的協議,對他們雙方來說是有效的,但一旦發生事故,對外則應依照《民法典》的規定承擔責任。

一般情況下,車輛的使用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你只有在“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時才承擔責任,這裡所謂的“過錯”是指你明知對方無駕照、醉酒,仍將車借給對方,或者明知車輛有故障或其它安全隱患,仍將車出借等情況。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說是存在交通事故,那麼肯定是需要追究過錯人的一些責任,但是現實生活當中往往會存在一些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的,這個時候就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不同的判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