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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暫扣期間能開車嗎?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2.91W)

一、駕駛暫扣期間能開車嗎

駕駛暫扣期間能開車嗎?

不能。

駕駛證暫扣期間不可以開車。否則(根據情節)將處; 5000 元以下(200 元以上)罰款。

駕駛證暫扣期間開車屬於無證駕駛。

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上路的,按照駕駛證使用規定,此違法行為要處以駕駛人駕駛證一次性扣6分。

提醒車主,駕駛證被暫扣期間千萬不要再駕駛機動車上路,不要存在僥倖的心裡認為這樣不會被交警查到,一旦被交警查到,處罰情形非常嚴重,如果在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更有可能因此而終生不得再駕駛機動車。

二、相關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一)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四)駕駛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五)在1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

隨著購買車輛人數不斷增加,那麼國家也是制定並規範了駕駛員的行為,在公民駕駛車輛前也是需要學習並考取駕照,如果在駕駛過程中出現了違規行為後,交警部門也是會扣除駕駛員的駕照分數,同時也會扣除一定的罰金,當扣滿12分後也是需要重新進行學習。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