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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考駕照具體日期該怎麼算?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1.87W)
醉駕考駕照具體日期該怎麼算?

一、醉駕考駕照具體日期該怎麼算

1、醉酒駕駛機動車,吊銷駕駛證,五年之後可以重新取得駕駛證。

時間重吊銷日開始算起。

2、醉駕駕駛營運車輛,十年之後可以重新考駕證,重考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時間也是吊銷日開始算起。

3、醉酒駕駛發生事故,構成犯罪的,終生禁駕。

二、在什麼情況下不得申請駕駛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四)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六)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八)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有上述情形第五項至第七項行為之一的,在規定期限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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