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案例>

醉駕處罰怎麼拿回證件?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2.75W)

醉駕處罰怎麼拿回證件?

一、醉駕處罰怎麼拿回證件?

最快6個月後才能拿到駕駛證。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的規定,酒駕的暫扣駕駛證6個月。收到行政處罰通知後必須要15天內接受處罰,參加7天的交通法規學習,等到6個月後參科目一的考試並通過後才能拿到駕駛證。接受處罰、學習交規,科一考試三項缺一不可,否則不能拿到駕照。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醉駕後如何考駕照?

1、和初次申領駕駛證一樣,到駕校參加學習並報考;

2、通過考試後申請駕駛證;

3、攜帶身份證明、身體條件的證明等材料去交管局申領。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九條,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二)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於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醉駕駕駛需要吊銷並禁駕的,只有到規定時間後重新考取駕照,醉酒駕駛被吊銷駕照後,5年之內是不能重新考證的,5年之後與初次申領駕駛證一樣,需要去駕校參與學習,參加駕駛證的考試,通過考核後可以申請駕駛證,若此時存在醉駕行為,還會被吊銷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