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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肇事逃逸當事人協商好了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2.6W)

一、輕微肇事逃逸當事人協商好了如何處理?

輕微肇事逃逸當事人協商好了

輕微肇事逃逸後和對方已私了,如果沒有報案就完事了。如果已經報案,行政處罰就不能私了。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於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如果沒有造成損失,經認定案情影響較小尚不構成犯罪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對肇事逃逸者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扣除機動車駕駛執照12分,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免於刑事處罰。具體處罰標準結合實際案情如下所示:

如果肇事逃逸無人員重大傷亡的不構成犯罪,記12分,罰款200-2000元,可並處15日下拘留。

未造成人員重傷也未造成30萬元以上的財產損失就不構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後造成一人以上重傷或造成的財產損失達到30萬以上就構成了犯罪。構不構成犯罪是看逃逸後所造成的損失程度而定的。

二、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原則是什麼?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並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於肇事後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後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綜上所述,交通肇事逃逸指發生交通事故後,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尚未構成犯罪並且情節輕微達成協商一致的,可以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