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籤勞動合同在哪裡申請仲裁?
1、不籤勞動合同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2、沒有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證據有以下這些:
(1)以用在社保局列印並蓋章的社保清單;
(2)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3)銀行工資賬單、工資條;
(4)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的暫住證、工牌、工作服工作證等;
(5)考勤記錄、入職表、派工單;
(6)工友同時的證人證言;
(7)在職期間還可以通過拍攝工作照、與用人單位交涉錄音(錄音應注意明確雙方身份,和以辦信用卡或申請廉租房為由請單位給你出工作證明等來為自己取證。
二、仲裁過程中發現勞動關係主體錯誤如何處理?
1、法院已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中,勞動仲裁裁判確定的主體錯誤的,應當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
2、因仲裁裁決確定的主體資格錯誤或仲裁裁決事項不屬於勞動爭議,被人民法院駁回起訴的,原仲裁裁決不發生法律效力。本案以勞動仲裁裁決確定的甲公司為主體資格錯誤為理由,駁回甲公司的起訴的,於法有據,且原仲裁裁決不生效。
3、主體資格不適格,程式就應當立即終止,無需對實體權利和要件進行審查和處理,法院也可儘快做出處理結果,縮短審理週期,便於當事人案件後期事務的處理。
在勞動糾紛發生之後,職員是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提出仲裁請求的。提出此請求的時候,需要提交諸如勞動合同、銀行工資賬單、工資條等的相關證據,證據不足可能會導致仲裁請求不會被仲裁機構受理。再者需要注意的是,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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