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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輕微傷非得住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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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輕微傷非得住院怎麼辦?

交通事故受傷人一直住院不出院的應對措施:

1、對於在交通事故中遇到了因車方致使人員受到了輕微的傷害後,在保證受害者及時就醫後,千萬不要操之過急,三番五次去催促對方,也更不要去為其墊付任何費用,一直等待對方自己認為傷情全愈後,提出解決時再與之理論為好。急於求成是處理交通事故傷人賠償之大忌。

2、對方在醫院只是接受一般的醫療,而實際沒有住院的行為,平常人們稱為叫做“掛床”,這肯定不是屬於正常的行為,如果是向有神侃的人們治療疾病時,掛床的行為社保局也是不可能允許的,甚至還會對就診的醫院進行處罰的。但是對於交通事故中患者的這種情況就不在此例了。因此,醫院也不可能承擔什麼責任的。不過此醫院通常可能不屬於那種正確的市級醫院。當事人可以去給對方講,對方的就診醫院一定要是縣市級醫院的醫療發票才能報銷,如果是這種只知掙錢,不講醫德的醫院所開具的單據,保險公司是不可能為之報銷的。並告訴對方讓他直接去法院起訴解決賠償事宜。

3、與此同時要交警的主辦警官和保險公司保持溝通,並向他們通報對方的就醫實情,為日後的調解和訴訟作準備。

4、以醫院的意見為準。對於人為故意擴大的損失,可以拒絕賠償。

5、其次,交警扣車的目的是對車輛技術狀態與交通事故的關係進行檢驗,既然已經報警處理了,那麼交警應該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如果按所描述的現場情況,車已經是停住的了,那麼應該是電動車負主要責任,那麼交警是沒有理由扣車的。

6、車應該購買了交強險的,那麼不管是誰的責任,保險公司都是應該賠償的給傷員的,這是這裡交強險的目的。

7、所以根本不用著急,只要及時催促交警出事故責任認定書,知道自己所負的責任,做到心中有數,就不怕對方耍賴了。

交通事故一般可以進行傷情鑑定,按照傷情鑑定的結果還有責任的認定結果進行相應的賠償,所以一般不需要擔心對方會因為過分的手段增加醫療的費用的行為,當事人可以去給對方講,對方的就診醫院一定要是縣市級醫院的醫療發票才能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