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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患者可以被辭退嗎?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1.67W)

一、尿毒症患者可以被辭退嗎?

尿毒症患者可以被辭退嗎?

患尿毒症的員工在醫療期內是不可以辭退的,但如果超過了病假醫療期的,則是可以協商辭退的,但也需要支付規定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情況下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認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條執行。

二、病假期滿被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補償?

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還不能正常工作,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單位辭退請病假的員工,準確的來說和請病假的時間長短是沒有關係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病假期最短的也有三個月,在單位工作20年以上的這部分老員工可以享受到的病假期限就有兩年之久。單位並無權隨意的辭退病假職工,但可以根據職工的病情考慮辭退,不過都要付出經濟賠償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