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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損壞公物拘役37天是否合法?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3.2W)

一、醉酒損壞公物拘役37天是否合法?

醉酒損壞公物拘役37天是否合法?

醉酒損壞公物拘役37天是合法的,醉酒駕駛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133條之一 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第42條和第69條的有關規定,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得超過1年。

二、醉酒駕駛處罰標準是什麼?

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處吊銷駕照,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10年內禁駕,且終身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處吊銷駕照,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5年內禁駕。

醉酒是一種在飲酒後已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的狀態,在此種狀態下再進行駕駛是一種極度危險的行為。根據“國標”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屬於醉酒駕駛。

為從嚴懲處醉駕行為,遏制酒後肇事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由此,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從行政違法行為轉變為犯罪行為。為了配合“醉駕入刑”的實施,公安部下發了《關於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指出,要從嚴掌握立案標準,對經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一律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對當事人被查獲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或者提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應當立案偵查。當事人經呼氣酒精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在提取血樣前脫逃的,以呼氣酒精含量為依據立案偵查。

在日常生活當中喝完酒之後不能夠駕駛機動車輛,否則的話將會被吊銷駕照,同時也是需要根據我們國家刑事法律規定來進行危險駕駛罪的處罰。同樣的喝完酒之後,如果尋釁滋事毀壞他人的財物,那麼有可能會按照尋釁滋事罪來懲罰,需要判決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