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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對方私了了報了肇事逃逸能修改嗎

交通肇事 閱讀(1.81W)

報了肇事逃逸能修改嗎

和對方私了了報了肇事逃逸能修改嗎

輕微肇事逃逸後和對方已私了,如果沒有報案就完事了。如果已經報案,行政處罰就不能私了。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於推卸、逃脫責任的行為。

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並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於肇事後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後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 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逃逸行為的表現形式

1)當雙方在對事故事實的確認、或對如何賠償的問題產生了爭議,未進行友善的協商,發生了口角時,於是,一方當事人“拂袖而去”,駕車離開現場。

2)雙方在核實有關情況時,乙方發現甲方車輛無車牌,或酒後駕車,或非司機駕車,提出不能“私了”需要報警時,甲方心虛害怕,為逃避法律的嚴厲處罰,尋機逃逸。

3)事故發生後,乙方稱受傷,如果經醫生檢查無大礙可“私了”,甲方在送乙方去醫院的途中,或乙方正在接受治療時,甲方不願承擔乙方的各種經濟損失而中途“溜號”。

遇對方逃逸怎麼辦

1)車輛的型號。如:小客車、吉普車、旅行車、大客車、大貨車、小貨車等。

2)車輛的顏色。如:紅色、綠色、白色、黑色、黃色等。

個人認為在情況不是很嚴重的情況下儘量選擇私下解決,如果走法律程式當事人雙方是要留檔案的。在任何的情況下,處於人的本性應該是先救人,別的事情可以暫時放下。大家不是抱著僥倖的心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一定會抓到犯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