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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做算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 閱讀(2.36W)

什麼是肇事逃逸?

怎麼做算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是一種對他人生命財產不負責的行為,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後,為了逃避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離開事故現場,沒有積極履行搶救傷者和財產、向交通管理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報告事故情況、在現場等候處理等交通法規所規定的義務,以此作為判斷交通肇事後逃逸的標準。

怎麼做會被認定肇事逃逸?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的情況如下: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行為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3.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4.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絡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5.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6.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肇事逃逸後會怎樣處罰?

肇事逃逸後的處罰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肇事逃逸但未構成犯罪的,處以行政處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資訊系統備案。

另外一種是構成肇事逃逸罪的將被處以刑事處罰,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裡提到的“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如果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解釋》,“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論上對“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也有許多不同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