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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風車撞傷人 | 乘車人要一起承擔賠償責任嗎?

交通肇事 閱讀(1.14W)

順風車撞傷人,乘車人要一起承擔賠償責任嗎?

私家車現今普及,常有上下班或者出遠門遇到同事朋友搭乘順風車的現象,駕駛人沒有收取任何費用,可是遇到交通事故,乘車人受傷後向駕駛人索要醫療賠償。那麼駕駛員有過錯的,或者乘車人有過錯的,他們承擔的賠償責任是否一樣?乘車人要一起承擔賠償責任嗎?

      我們來看乘車人在這裡的責任。

      一般情況下,乘車人只是達成順風車無需一起承擔賠償責任,除非乘車人存在過錯。

      司機駕駛車輛出現交通事故的各種情形,首先應由司機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在順風車中司機造成交通事故同樣與同乘人無關,但若同乘人存在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比如同乘人發現司機醉駕而未阻止。

      乘車人有過錯的情形:

      1、順風車試駕不同意搭乘,而乘車人堅持乘坐順風車,乘車人需自己承擔後果

      2、乘車人已知車輛超載,或者駕駛員酒駕、無相應車輛駕駛資格等存在的駕駛風險,乘車人堅持乘坐該車

      3、駕駛員酒駕或者無證駕駛,乘車人仍搭乘此駕駛員車輛的

      4、在車輛行駛中,乘車人未遵從駕駛員的要求佩戴安全帶,事故發生時未佩戴安全帶是造成乘車人傷亡的主要原因,乘車人需自己負責。

      搭乘順風車有以上情況的,應當減輕駕駛員所負的賠償責任。

      雙方實現簽訂協議,對駕駛人進行免責,約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無需駕駛人承擔責任。但也不是所有情況都不需駕駛人負責。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合同裡下列免責條款一概無效:

      1、造成乘車人人身傷害

      2、因駕駛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的規定。這種免責條款不起效力,駕駛人應照事實情況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發達的今天,交通事故越來越多,賠償糾紛也經常出現,駕駛員和乘車人之間、乘車人與肇事司機之間無法協商責任歸屬及賠償金額,這些無法協商調解的事,於是選擇到法院進行訴訟,這時候應該聘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助自己訴訟,以便獲得更多賠償款項或者減少賠償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