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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疲勞駕駛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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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駕駛員疲勞駕駛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駕駛員疲勞駕駛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一次扣12分;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一次扣6分。

二、疲勞駕駛的相關法律依據是什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在日常行車中,疲勞駕駛一般是指駕駛員每天駕駛超過8小時,或者連續駕車4小時沒有停車休息超過20分鐘的。這種情況下駕車上路,容易導致睏倦瞌睡、四肢無力,不能及時發現和準確處理路面上的交通情況,易引發交通事故。

三、疲勞駕駛的成因是什麼?

引起疲勞駕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駕駛人的疲勞主要是神經和感覺器官的疲勞,以及因長時間保持固定姿勢,血液迴圈不暢所引起的肢體疲勞。駕駛人長時間坐在固定的座位上,動作受到一定限制,注意力高度集中,忙於判斷車外資訊,精神狀態高度緊張,從而出現眼睛模糊、腰痠背痛、反應遲鈍、駕駛不靈活等駕駛疲勞現象。形成疲勞的順序是:眼睛,頸部、肩部、腰部,主要是眼睛和身體的疲勞還有大腦的疲勞這也是不可忽視的方面。

疲勞駕駛是一種非常危險的駕駛陋習,駕駛員在疲勞的狀態下駕駛,注意力反應能力都是比平時要差的,因此一旦遇到緊急情況是非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所以駕駛人員必須要保證及時充分的休息,最大程度的保證安全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