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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簡訊通知30天處理合法嗎?

交通違章 閱讀(5.98K)

一、違章簡訊通知30天處理合法嗎?

違章簡訊通知30天處理合法嗎?

1、違章簡訊通知30天處理是合法的,一般來說,違章行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處理就行。但各地的規定不一樣,有的地方是有明確的期限的,否則要加收滯納金。既然簡訊中明確說明了30日內處理,那麼超過30日應該會產生滯納金。

2、記分週期是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3、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週期開始將上一記分週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後)自動清零;3.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週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後考試)合格後,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4、車輛違章行為發生後13日後可以收到簡訊通知,如果車主在車管所沒有預留手機號碼,那麼13日後可以登陸車輛註冊交管網查詢違章資訊。法規規定的違章資訊稽核必須在違章行為後10天內稽核完成並錄入違章系統,系統必須在3日後上傳網路供違章人查詢。

二、交通違章處理程式

一般程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數)以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駕駛證、對單位處以罰款的,應當進行調查,收集證據,並按照一般程式作出處罰決定。

交通違章處罰一般程式:調查取證,告知處罰事情、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作出處罰決定。

1、交通警察在現場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2、交通警察在非現場,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處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式作出處罰決定。

所以,採用簡易程式的都是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式規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歷的交通警察,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才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式的交通事故。

一般來說,駕駛員在實施違章之後的半個月內,就會收到處理違章的簡訊,若是交警逾期不將違章簡訊傳送出去,那麼負有簡訊傳送職責的交警是有可能受到降職等的處罰的。對於受到違章簡訊的駕駛員來說,是需要在簡訊約定的期限內將違章處理完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