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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和37天取保的區別通知家人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為30日,檢察院批准逮捕的最長時間為7日。
這裡的30日是最長時間,如果案件偵查清楚了,是不用非30日才申請檢察院批捕的。也可以在5、10等任何一日內提請批捕。是看不出區別的。如果37日放人,那就肯定是檢察院不批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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