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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駕駛證扣分查詢怎麼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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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駕駛證扣分查詢怎麼查詢?

一、長沙駕駛證扣分查詢怎麼查詢?

查詢駕駛證扣分情況可以通過交管12123進行查詢,也可以去車輛登記地的車管所進行查詢。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週期為12個月。對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應當給予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及其分值,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危害程度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記分查詢方式供機動車駕駛人查詢。

二、駕駛證扣完12分應該怎麼辦?

駕駛證扣完12分的,將不能開車,需進行理論學習,合格就能重新拿到駕照。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超過12分,需要進行路考。積分達到12分,在駕照被扣留之後,應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相關知識學習。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第一、二款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駕駛證扣完12分的話,在這種情況下就不能夠繼續開車了,否則就是違反了交通規則。在駕駛證分數扣完了的情況下,應該要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