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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摩托車無證駕駛撞死人了判刑的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違章 閱讀(1.11W)

交通事故發生以後,如果造成了嚴重後果,肇事司機就有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擔刑事處罰。但是很多人對於判刑的標準不是十分的瞭解,那麼騎摩托車無證駕駛撞死人了判刑的標準怎樣的呢?本站小編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幫助您瞭解這方面的法律知識。

騎摩托車無證駕駛撞死人了判刑的標準是怎樣的

一、定罪標準

1、主觀方面。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行為人在違反規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後駕車、強行超車、超速行駛等,但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後果。

2、客觀方面。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主體。即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4、客體。交通運輸,是指與一定的交通工具與交通裝置相聯絡的鐵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運輸,這類交通運輸的特點是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緊相連,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財產的廣泛破壞,所以,其行為本質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二、量刑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綜上,騎摩托車無證駕駛撞死人了,按交通肇事罪處理,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編在上文已經為您詳細的介紹了有關騎摩托車無證駕駛撞死人判刑的法律知識,分別對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標準和量刑標準做了詳細的分析,相信您對於無證駕駛的判刑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您在這方面還有任何的疑問,請您來電諮詢本站,我們的律師將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