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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扣分程式是怎樣的

交通違章 閱讀(3.18W)

駕駛證扣分程式是怎樣的

一、駕照扣分程式是怎樣的

1、拿著自己的駕駛證去扣分,必須是本人拿著駕駛證、身份證和車輛持有人的行駛證,到交警部門違處大廳辦理。

2、把行駛證和駕駛證、身份證一起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調出違法記錄給本人確認。

3、當確認是本人的違法資訊,工作人員就會列印處罰決定書,然後拿著處罰決定書到指定銀行交罰款,交款後,違法資訊就沒了。

二、駕照扣滿12分怎麼辦

1、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交警部門扣留駕證,駕駛人在15日內到駕證核發地或違法行為地交巡警支隊參加為期7日的學習,考試。

2、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除了上面的扣證,學習外,還要參加科目一、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三、需要參加審驗的駕駛人應符合條件

1、不具有記滿12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以及被扣押、扣留、暫扣、登出、吊銷或者撤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

2、必須由本人到各區(縣)交警支(大)隊參加不少於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學習教育後,駕駛人在《駕駛人審驗學習教育記錄表》上簽字確認,領取接受教育的憑證。

持以下所需材料到各區(縣)交警支(大)隊車管所受理視窗辦理審驗手續: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接受教育的憑證;

(二)《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情況申報表》原件,貼白底彩色證件照1張;

(三)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需稽核身份證明);

(四)校車駕駛人審驗時,還應當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辦理流程

參加學習→稽核→受理→出具審驗證明

駕駛證扣分程式在輕微交通事故中是比較簡單的,不知可以直接到交通違法大廳辦理,也可以通過當地交警公眾號或APP網上辦理,非常方便。但如果是嚴重違法,比如醉駕、肇事逃逸等,需要直接上繳駕駛證,禁駕期滿之後才可以重考新的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