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玩手機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1、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記2分;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2、駕駛機動車時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處警告或者20-200元罰款。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
開車玩手機已經違法,會進行相應的警告並且處兩百元以下的罰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了在駕駛過程當中駕駛員的行為規範,如果違反了法律規定的則會處對應的處罰,避免引發交通事故。
開車玩手機屬於違法行為。開車玩手機已經違法,會進行相應的警告並且處兩百元以下的罰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了在駕駛過程當中駕駛員的行為規範,如果違反了法律規定的則會處對應的處罰,避免引發交通事故。
司機開車打電話要扣2分,還要罰款200元,這一處罰根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明確規定。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行為,違者罰款200元,扣2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規定對於開車玩手機的處罰一般會處兩百元以下的罰款並扣兩分,當然也可以對處罰存在異議,在一定的時間範圍內到相關部門進行申訴,當事人去要求撤銷之前的處罰也是有可能的。
在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駕駛的規定中,對於機動車駕駛人來說,開車玩手機的行為是非常危險的,如果是行為人的不安全駕駛的行為,造成了嚴重的交通事故的,此時是可以予以行政處罰或者是刑事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