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徐州闖紅燈如何處罰?
開車闖紅燈的處罰是,一次記6分,罰款200元。若出現直行道左轉等路口違法,屬於違反禁令標誌的,記3分,罰款200元,同時被攝像頭記錄下來的闖紅燈行為只進行200元罰款,不計分。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二條第一款第二項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的,一次記6分。
第三條第一款第八項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的,一次記3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二、闖紅燈處罰的依據是什麼
適用的法律法規
闖紅燈違法行為是依據程式碼為1302的機動車不按交通訊號燈規定通行的 道路交通法第38條第1種行為、第90條,《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8、40、41、42、43條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條
人行橫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第四十條
車道訊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第四十三條
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有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紅燈熄滅時,表示允許車輛、行人通行。
駕駛機動車行經無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處兩百元罰款;遇行人正在通過時未停車避讓的,處五百元罰款。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不執行“快處快賠”,以至於造成交通阻塞的,處五百元罰款。
此次立法中各方意見爭議最大的衝紅燈罰款,最終定格在五百元,但一年內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罰一千元;五次以上的,除罰款外每次扣駕駛證三個月。
另外,在快速路、高速路上若有下列四種情況也要被罰五百元:逆行或者倒退行駛的;遇緊急情況臨時停車未按規定設定警示標誌的;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路肩行駛的;正常情況下低於規定的最低時速行駛的。一年內五次以上者每次扣證三個月。
綜上所述,關於闖紅燈的處理時間,如果是被交警現場抓住的話,那麼比現在15日內去處理,但要是被電子眼抓拍的話,則可以在車輛年檢之前處理,否則的話就不能辦理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