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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20%不到50%如何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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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規定,對於超速20%不到50%的扣分標準如下:

超速20%不到50%如何扣分?

1、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記12分。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記6分。

3、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記6分。

4、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記3分。

此外,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記3分。

就機動車超速的處罰其實主要是進行扣分,但要注意在一個記分週期內,駕駛證僅僅只有12分,如果一次性被扣完的話,則此時駕駛證就會被暫扣,相應的駕駛人員也需要繼續參加理論學習才行。而要是機動車超速20%不到50%的話,此時一般是直接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