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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停車怎麼處罰 | 分幾種情形

交通違章 閱讀(2.71W)

違法停車不僅觸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妨礙了他人的交通通行,更會給自己造成不便。每個人都要提高個人的素質,在不違法的基礎上,更要做一些有益於社會的事。那麼,在針對亂停車怎麼處罰?具體分哪幾種情形呢?下面,聽一聽小編怎麼說:

亂停車怎麼處罰?分幾種情形?

違法停車的處罰分三種情形:

1、機動車駕駛人在現場,立即駛離的,不處罰;

2、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處50元罰款;

3、機動車駕駛人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的,處200元罰款。以上均不記分。

此外,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可以拖移機動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五十元罰款:

(十八)違反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或者臨時停車規定,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第五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十六)違反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或者臨時停車規定,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的。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二條 交通警察對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的違法停放機動車行為,應當在機動車側門玻璃或者摩托車座位上貼上違法停車告知單,並採取拍照或者錄影方式固定相關證據。

第三十一條 違反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將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  

拖移機動車的,現場交通警察應當通過拍照、錄影等方式固定違法事實和證據。

對於亂停車怎麼處罰,若機動車駕駛員在現場,經交警勸誡後,駛離現場則不予處罰,若拒絕離開,則處以罰款200元。若車輛停放的位置阻礙通行,並且駕駛員不在現場的,可以進行拖車。為了避免給自己和他人造成困擾,要遵守交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