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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只有被交警抓了才扣分嗎

交通違章 閱讀(2.61W)

一、摩托車只有被交警抓了才扣分嗎

摩托車只有被交警抓了才扣分嗎

只要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都要進行扣分。

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或者乘坐人員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第59條第1款第29項;扣2分,處罰200元。機動車逆向行駛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條、第90條,《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9條第1款第4項;扣3分,處罰200元。

(一)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或者乘坐人員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條、第90條,《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3條、第59條第1款第29項;扣2分,處罰200元。

(二)摩托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條、第90條,處罰200元。

(三)機動車不按交通訊號燈規定(闖紅燈)通行的: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第90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40、41、42、43條,《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9條第1款第7項;扣3分,處罰200元。

二、騎摩托車扣分怎麼處理

摩托車駕駛證被扣分,不滿12分的,繳清罰款,記分就會清除的;扣滿12分的,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和考試。

交通法規扣分細則》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

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