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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酒後駕駛加無證駕駛怎麼處罰

交通違章 閱讀(2.28W)

第二次酒後駕駛的處罰:第二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輕則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最重處罰,可能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次酒後駕駛加無證駕駛怎麼處罰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