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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如何查詢駕駛證扣分情況

交通違章 閱讀(2.28W)

駕駛員如何查詢駕駛證扣分情況

一、駕駛員如何查詢駕駛證扣分情況?

1、到本市各區縣交通支大隊的辦公大廳通過觸控查詢終端查詢。

2、登陸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網站,通過網際網路查詢。

3、登陸交通違章查詢網,可查詢。

4、通過編寫手機簡訊查詢違章。

二、駕駛證的計分週期是怎麼規定的?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附件4)。

第六十六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三、駕駛證扣分規定有哪些?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現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工作是非常高效便民的,就違章的查詢和處理而言,民眾查詢違章記錄或處理違章記錄可以直接在網上辦理;對駕駛證扣分的處罰決定有爭議的,也能申請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