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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交通法規致人死亡且逃逸

交通法規 閱讀(1.64W)
違反交通法規致人死亡且逃逸

交通法規,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規。駕駛人員哪些行為屬於交通違章行為,交通違章後駕駛員應該受何種處罰等等問題在交通法規都能找到相應的答案,所以瞭解基本的交通法規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很有必要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違反交通法規要拷手拷嗎

違反交通法規不一定要拷手拷,人民警察依法執行任務,遇有違法犯罪分子可能脫逃、行凶、自殺、自傷或者有其他危險行為的,可以使用手銬約束性警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第二條人民警察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可以採取強制手段;根據需要,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發生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使用武器。第三條本條例所稱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規定裝備的警棍、催淚彈、高壓水槍、特種防暴槍、手銬、腳鐐、警繩等警用器械;所稱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規定裝備的槍支、彈藥等致命性警用武器。第八條人民警察依法執行下列任務,遇有違法犯罪分子可能脫逃、行凶、自殺、自傷或者有其他危險行為的,可以使用手銬、腳鐐、警繩等約束性警械:(一)抓獲違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執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審訊、拘傳、強制傳喚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規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