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變更
商標的變更,是指變更註冊商標的註冊人,註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 如果要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當重新提出商標註冊申請,按 新申請商標對待,不能稱為商標變更。
l 所需手續:
1. 變更證明(註冊人所在地工商局登記科開具的變更證明)。
2. 加蓋公章的委託書和申請書。
3. 商標註冊證及變更後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
l 所需時間:
提出變更申請後3-5個月後,商標局發正式變更證明。
2 注:如果企業合併、兼併或分離,不應辦理變更,而應辦理轉讓申請手續。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