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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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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變更

商標變更

商標的變更,是指變更註冊商標的註冊人,註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 如果要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則應當重新提出商標註冊申請,按 新申請商標對待,不能稱為商標變更。

l 所需手續:

1. 變更證明(註冊人所在地工商局登記科開具的變更證明)。

2. 加蓋公章的委託書和申請書。

3. 商標註冊證及變更後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

l 所需時間

提出變更申請後3-5個月後,商標局發正式變更證明。

2 注:如果企業合併、兼併或分離,不應辦理變更,而應辦理轉讓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