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商標>

商標變更和商標轉讓之間有哪些不同

商標 閱讀(2.43W)

商標權利人可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對自己合法所有的商標做出相應的處分,其中就包括了進行商標轉讓和商標變更。但現實中,由於商標轉讓和商標變更之間存在一定的交叉,導致很多人無法準確區分,那究竟商標變更和商標轉讓之間有哪些不同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商標變更和商標轉讓之間有哪些不同

一、什麼是商標轉讓

商標轉讓是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形式有合同轉讓和繼承轉讓。合同轉讓是指轉讓人和受讓人之間通過簽訂轉讓合同的方式轉讓註冊商標的;繼承轉讓是指個人及依法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由法定繼承人繼受其註冊商標的。

二、什麼是商標變更

商標核准註冊後,商標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註冊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應變更手續。 自2002年9月15日《商標法實施條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請但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也可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其申請人名義、地址、代理人,或者刪減註冊申請中指定商品。因企業合併、兼併或改制而發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應辦理轉讓手續。辦理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的,商標專用權不發生轉移。 申請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註冊事項有兩條途徑,一條是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另一條則是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三、商標轉讓與商標變更的區別是什麼

註冊商標的轉讓與變更註冊人名義不同。變更註冊人名義時,註冊商標的主體並不發生改變,僅僅是註冊人的名稱發生了變化。而轉讓註冊商標則是其主體發生了改變,轉讓後的商標所有人不再是原註冊人。

前者例如某商標註冊人(企業)的名稱發生了變化,只需辦理變更登記

後者如該商標註冊人(企業)將合夥企業轉為有限責任公司,雖然其企業名稱、地址均未變化,但實質上已轉變為一個新的企業法人,因此應辦理轉讓註冊手續。

通過上文的分析解答,大家此時應該對商標變更與商標轉讓之間的區別有所瞭解了吧。一般說進行商標變更的,往往都是指對商標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其他註冊事項發生變更。但此時相關資訊有更改,也是需要向商標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