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解答>維權技巧律師解答>

消費者維權食品安全

維權技巧律師解答 閱讀(2.68W)
消費者維權食品安全

我們每個人都是消費者,都會購物買東西,但我們在購買的商品的時候,總會買到劣質產品,特別是現在網購非常火爆,買到劣質產品後卻不能退還,使得我們的消費權益受到侵犯。關於消費糾紛時現在來說比較常見的一種糾紛,當消費的權益受到商家的侵權的時候,消費者要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失,就需要和商家打消費糾紛的官司。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諮詢一下食品安全消費者維權途徑有哪些?

根據我國目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消費者主要有以下幾種維權途徑。首先是協商解決,即在自願、互諒的前提下,通過對話理清責任,達成和解協議。其優勢在於簡便、快速、成本低,也是日常生活中採用比例最高的爭議解決方式。其次,如果遇到經營者推卸責任,要求消費者直接去找廠家交涉的情況,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0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其他銷售者追償”,以此向商家主張自己的權利。再次,如果遇到經營者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情況,消費者與其協商無果,則應立即採取其他途徑,或投訴、申訴、或起訴。對因經營者故意拖延導致的財產損失,消費者有權就擴大的損失部分向經營者主張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