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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構,根據公民、法人申請,依法證明拆遷人與被逝遷人為明確拆遷補償、安置中相互間權利義務關係訂立協議的行為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細則》第三條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是公證處依法證明當事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真實、合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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