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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轉業安置新政策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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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士官轉業安置新政策規定是什麼?

士官轉業安置新政策規定是什麼?

士官轉業安置新政策規定是:

1、軍齡不滿10年的不再安置,採取買斷的方式:每年4.7萬住房補貼服役津貼6個月工資。

2、軍齡滿10年幹齡滿6年但軍齡不滿16年的,採取應金制,前10年每年3.2萬,10年後按每年5.4萬計,並給予解決住房問題,轉業後每月發工資的百分比根據服役年限和立功情況、醫遼保險金自己交;也可選擇計劃安置

3、軍齡滿16年的採取自主擇業退役金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發全工資的百分比,並解決住房和醫療問題,也可選擇計劃安置參加公務員考試,立功的加分,考試分低者自主擇業

4、軍齡滿25年的也可選擇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學入伍在校期間算軍齡。

6、2010年開始實施本著保護軍人利益和兼顧地方經濟建設原則,將逐步減少計劃安置,加大自主擇業名額。國家對軍隊轉業幹部實行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相結合的方式安置。

二、軍人退役按排原則:

1、軍齡不滿8年或幹齡不滿3年的軍隊幹部原則上不得退出現役,確需退出現役的安排復員,推薦關注微信查詢“老兵微刊”幹齡滿3年或軍齡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軍隊幹部需退出現役的原則上安排轉業(計劃安置),需要復員的必須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並由軍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審批後方可辦理。

2、軍齡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團以下(含正團職)幹部需退出現役的,50週歲以下(不含50週歲)可安排轉業,也可安排自主擇業,50週歲以上或軍齡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師以上(含副師職)幹部需退出現役的,50週歲以下(不含50週歲)或軍齡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轉業,50週歲以上或軍齡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現實生活當中對於軍官的待遇還是非常的優厚的,這是鼓勵大家都積極的參加軍隊,這樣也可以為保家衛國做出一定的建設,當然對於士兵,工作滿一定年限之後需要轉業,轉業完畢之後會有一定的待遇的享受,國家不會虧待軍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