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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兌現金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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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兌現金是什麼

支票是重要的結算方式之一,支票可以背書、轉讓等等,但是支票最重要的作用是支票可以兌現,那麼支票兌現金是什麼呢?本站小編為持票人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幫助持票人瞭解這方面的法律知識。

一、什麼是支票兌現金

支票兌現金完整的說法叫做支票兌換現金,就是在支票的簽發銀行兌換與票面金額相等的現金。支票兌換現金,即將支票兌換為現金。無論是客戶開給的支票,還是自己公司開出支票的都可兌換現金。支票兌換現金使企業降低成本,減少稅收,達到短、平、快的週轉效益。

二、支票兌換現金的方式

1、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銀行提示支票。

也就是說拿到轉賬支票後,持票人就要將支票向付款人(金融機構)提示。支票一旦被提示後,付款人就從該提示的支票的發票人戶頭中,支付支票上記載的金額給持票人。

2、委託自己公司的往來銀行代為兌現轉賬。

將轉賬支票委託自己公司的往來銀行代為交換兌現,銀行將支票帶至票據交換所交換,由銀行之間處理。這時,付款銀行的發票人的存款餘額不足時,這張支票就成了拒付支票,會被貼上不能付款的箋條而退還。

支票兌現金是什麼 第2張

三、支票兌現的時間限制

《票據法》第九十二條,“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由此可得,支票的提示付款期是10天。

四、支票兌現的特點

支票兌現結算的特點概括起來說就是簡便、靈活、迅速和可靠。所謂簡便,是指使用支票兌現辦理結算手續簡便,只要付款人在銀行有足夠的存款,它就可以簽發支票兌現給收款人,銀行憑支票兌現就可以辦理款項的劃撥或現金的支付。所謂靈活,是指按照規定,支票兌現可以由付款人向收款人簽發以直接辦理結算,也可以由付款人出票委託銀行主動付款給收款人,另外轉帳支票兌現在指定的城市中還可以背書轉讓。所謂迅速,是指使用支票兌現辦理結算,收款人將轉帳支票兌現和進賬單送交銀行,一般當天或次日即可入賬,而使用現金支票兌現當時即可取得現金。所謂可靠,是指銀行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兌現,各單位必須在銀行存款餘額內才能簽發支票兌現,因而收款人憑支票兌現就能取得款項,一般是不存在得不到正常支付的情況的。

五、支票的記載事項

支票記載事項包括:絕對記載事項、相對記載事項、非法定記載事項。我國《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兩項絕對記載事項可以通過出票人以授權補記的方招商銀行案例式記載其中包括: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注意未補記前不得使用。

支票兌現金是什麼 第3張

1、絕對記載事項:

(1)表明"支票"字樣;

(2)無條件支付委託;

(3)確定的金額;

(4)付款人名稱;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簽章。是票據法規定必填的記載事項如欠缺某一項記載事項則該票據無效。

2、相對記載事項:

(1)付款地(如果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則付款地為付款人的營業場所)

(2)出票地(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則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是指票據法規定應當記載而沒有記載,如未記載可以通過法律規定進行推定而不會導致票據無效。

3、非法定記載事項:

(1)支票的用途;

(2)合同編號;

(3)約定的違約金;

(4)管轄法院等等。

非法定記載事項並不發生支票上的效力。

相信您對於支票兌現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如果您的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您可以來電諮詢本站,我們的律師將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