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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險的保險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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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體情況定。保險期限一般都根據工程合同期限一致,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延期,需向保險公司申請。
根據《建築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建築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也是保護建築業從業人員合法權益,轉移企業事故風險,增強企業預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建築施工企業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和管理的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障,辦理建築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範圍應當覆蓋工程專案。已在企業所在地參加工傷保險的人員,從事現場施工時仍可參加建築意外傷害保險。

建築工程險的保險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