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書新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座落在北京市合計面積為平方米建築物租予乙方
作為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計年月日,租期滿租賃關係自然解除,甲方無需另行通知。房屋年租金為元(人民幣大寫),月租(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為付。房屋租賃押金為元,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合同條款,甲方
如數退還。
第三條:協議事項
1、房屋內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自乙方入住之日起租約期滿遷出之日均由乙方負擔。
2、乙方應妥善管理並注意使用房屋,愛惜屋內所留傢俱與電器等裝置,如屬人為損壞需
照價賠償。房屋結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變更或裝修,如有擅改或損失,需負還原及賠
償損失之全責。
3、若房屋內設施及裝置自然損壞影響乙方居住,甲方應儘快予以解決,最遲於壹拾伍天
4、租賃建築物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品等,影響公共安全。
5、租賃期滿當日,乙方應無條件退租並將房屋點清交甲方。如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因業務或居住上需要,應徵求甲方同意後才可改善裝璜及增加裝置。
7、乙方退租還屋時應將傢俱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佔據,如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放
棄其所有權,甲方可自由處理。
8、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和造成甲乙雙方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自簽約之日起,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雙方因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應在20
天前通知對方,並支付一個月的租金給對方作為違約金。
在租期內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11、乙方在租用其間,甲方如對房屋進行察看,需在進入前向乙方提前通知。
12、乙方在未得到甲方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將所租房屋轉借或租他人使用,否則視為違約,
甲方可即時收回房屋。
13、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應商定續租事宜。
第四條:本合同各項經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盡事宜,本著誠信原則雙方共同協商,
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各執一份為憑以昭信守。
第六條:補充條款,房屋現有分體空調部、英寸彩色電視機臺、洗衣
機臺、電話機部及部分傢俱:。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工作單位:
簽約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