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租賃合同>其它租賃合同>

店鋪租賃合同免責條款

其它租賃合同 閱讀(2.01W)
店鋪租賃合同免責條款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店鋪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可以這麼約定



    1.符合本合同第九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通過以上全文,我們知道商鋪租賃合同到期告知房東不一定需要提前通知,如果房屋租賃的期限到期之後,出租人不想續租可以告知房東,然後租期滿後自動解除租賃合同,房東告知承租人要求其搬出的時間。遇上商鋪租賃的糾紛可以向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