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租賃合同>其它租賃合同>

地下平面停車位租賃合同

其它租賃合同 閱讀(3.17W)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地下平面停車位租賃合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小區地下停車位收費合法

收取的是停車費是合法的,但需要執行物價部門的相關標準。

先明確小區裡面停車用的土地使用權到底歸屬誰。

1、如果是開發商向有關部門經過單獨審批,用作經營性的停車場的,那麼該區域就可以用作經營,因為其使用權不是業主。

2、有些區域(包括道路和綠化帶)如果是屬於小區業主共有。在這個公共區域停車是否收費,這決定權就握在全體業主手裡,或者選舉產生的小區業委會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