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承租方應出具能夠證明承租方及經辦人身份的有效證件並配合出租方對承租方身份的確認。
1、單位租車:
(1)提供真實的聯絡方式,如名稱、電話、地址、聯絡人等。
(2)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法人程式碼證書。
(3)非法人單位需提供上級單位開具的租車介紹信,負責人身份證。
(4)經辦人身份證、全家人戶口薄。
(5)租車駕駛員的身份證、駕駛證。
2、個人租車:
(1)承租方身份證。
(2)租賃車使用人身份證、駕駛證。
(3)承租方現居住地址和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