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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立案標準

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立案標準

(一)罌粟種子五十克以上、罌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二)大麻種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萬株以上;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數量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