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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區土地使用稅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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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區土地使用稅怎麼規定的?

一、成都高新區土地使用稅怎麼規定的?

中心城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最高一級為30元,最低一級為6元。

溫江區、新都區、青白江區、龍泉驛區、都江堰市最高一級為18元,最低一級為4元。

彭州市、崇州市、邛崍市最高一級為14元,最低一級為2元。

雙流縣、郫縣最高一級為12元,最低一級為4元。

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最高一級為12元,最低一級為2元。

建制鎮、工礦區最高一級為8元,最低一級為1元。

鑑於中心城區經濟繁榮程度較為接近,土地級差比較一致,為統一稅賦,避免稅賦水平不平衡引發不必要的稅收競爭,由市政府制定統一等級稅額標準。

除中心城區的其他區(市)縣的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等級稅額,由該區(市)縣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條件,在上述稅額標準幅度內劃分等級確定具體適用稅額,具體適用稅額中應有最高一級稅額標準。

二、成都的徵稅範圍大概是怎樣的?

各區(市)縣城、建制鎮的具體徵稅範圍,按照各級政府批准的城鎮規劃確定。

今後調整、新增的區(市)縣、鎮,隨即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等級稅額。

對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稅範圍的各類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和居民聚集區,參照建制鎮和工礦區的稅額標準徵稅,具體辦法由各區(市)縣政府確定。

為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對於以分批建設為理由形成的閒置土地,當地政府可作出加成徵收稅款的具體規定。但加成徵收的額度不得高於當地規定的最高適用稅額標準。

鑑於成都市被國務院批准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後,城鎮化建設步伐不斷加快,成都市將每3年對稅額標準進行一次調整,使其更加符合客觀實際,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高新區是屬於成都比較經濟繁華的地帶,因此他需要繳納的土地的相關稅費也是比較多的,通常是按照這個土地的面積來計算,1㎡是可以達到30元這樣一個高度的,但也有些地區它依然是屬於相對不那麼繁華,所以他可能最低也只需要繳納六元1㎡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