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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定金收條應該怎麼寫

公租房 閱讀(2.69W)

一、定金收條應該怎麼寫?

租房定金收條應該怎麼寫

定金收條

甲方:

乙方:

今收到乙方________交來房屋定金_________元整。雙方協商約定於____年__月__日前簽訂租房合同,否則定金不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付款人(乙方):

收款人(甲方):

時間: 年 月 日

二、定金的特點包括哪些?

根據民法的有關理論,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徵:

1、定金具有從屬性。

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2、定金的成立具有實踐性。

定金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於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並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後,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

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三、定金是訂金麼?

“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籤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而“訂金”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它不具備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可視為“預付款”,當合同不能履行時,除不可抗力外,應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承擔違約責任。

綜上所述,定金通常合同一方為了防止違約而收取的,其具備一定的擔保功能,可以充當違約金。在定金收條中,要寫清雙方基本資訊,收到定金的數額、時間,註明定金的性質及違約責任等。這裡需要注意,在書寫定金收條的時候,一定認真,不可將定金寫成訂金,否則將來遇到麻煩很難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