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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租房先付定金能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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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這個社會,租房子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是一件十分普遍的事情,大家都知道的是,由於工作或者一些其他原因需要就近租房,租房之前需要繳納一定的定金,但是在實際生活中有的時候承租人中途改變主意不想要租房了,那麼,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租房先付定金能退嗎?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解釋一下這個問題。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租房先付定金能退嗎?

一、租房先交定金沒簽合同可以退嗎

租房時交了定金如果沒有簽訂定金合同,你可以以無法對租房合同協商一致的理由要求退還定金。但是切記,不能承認你不想籤合同了。

但是,也不是絕對地不能要回定金,在下面三種情況下有要回的可能性:

1、交付定金的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即18週歲以下的人(年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但以自己的勞動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看待)。

2、出租的房屋屬於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

3、出租的房屋屬於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

後兩種情況屬於即使簽訂租賃合同也會使得合同無效,出租人最終要返還定金,所以在這三種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定金。

二、定金的性質和種類

“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由一方向對方給付的,作為債權擔保的一定數額的貨幣,它屬於一種法律上的擔保方式,目的在於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籤合同時,對定金必需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同時還應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定金中有一個專用法律概念是“定金罰則”,指“給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債務,需向另一方雙倍返還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後,依照約定,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佈的“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將定金分為以下四種:

1、訂約定金。訂約定金的設立是為了擔保主合同的簽訂。訂約定金的特點是,其法律效力的發生與主合同是否發生法律效力沒有關係。凡在意向書一類的協議中設定了訂約定金,其法律效力自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就存在,在其所擔保的訂約行為沒有發生時,對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當事人就要實施定金處罰。

2、成約定金。成約定金指作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約定的定金。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有成約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則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但是,為了鼓勵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經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給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實際交付定金,仍應當承認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約定金。解約定金是指以定金做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即支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放棄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當事人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以解除合同。

4、違約定金。違約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棄或者雙倍返還作為違反合同的補救方法而約定的定金。

首先如果發生了這種事情,小編建議最好是能夠跟房東協商解決,及時的溝通。其次,如果協商不成的,由於定金在法律上的性質不同,具體的情況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如果大家對於民法總則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太懂的地方,小編建議最好在當地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