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部門認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承租公租房的,補貼比例為95%;
2.民政部門認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補貼比例為90%;
3.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補貼比例為70%;
4.人均月收入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間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補貼比例為50%;
5.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間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補貼比例為25%;
6.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不含)至2400元(含)之間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補貼比例為10%。懷柔、平谷、密雲、延慶等4個區縣補貼比例為95%、90%的補貼物件應與上述各區一致,其他補貼比例對應的家庭收入分檔線由區縣人民政府自行確定,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市財政部門批准後實施。懷柔、平谷、密雲、延慶等4個區縣補貼比例為95%、90%的補貼物件應與上述各區一致,其他補貼比例對應的家庭收入分檔線由區縣人民政府自行確定,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市財政部門批准後實施。
加大重度殘疾等3類補貼力度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補貼比例低於95%的家庭,可以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提高租金補貼:
1.家庭成員中有重度殘疾人員;
2.家庭成員中有患大病人員;
3.家庭成員均為60週歲以上老人且無子女。
經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初審、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複審符合提高補貼申請條件的,提高一檔租金補貼。
建立特殊困難家庭租金補貼機制
經區縣人民政府認定,按照本通知規定的公租房租金補貼標準領取補貼後仍無力支付公租房租金的特殊困難家庭,由區縣人民政府酌情提高補貼,所需費用由區縣人民政府負擔。
綜合上面所說的,公租房的補貼標準基本上是統一的標準,但對於存在的補貼金額這個是沒有統一性的,需要結合當事人的實際狀況來進行認定,但只要符合條件,那麼所存在的租金一定比常的繳納低很多,其目的性也是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