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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 | 法院給凍結銀行賬戶要多長時間自動解封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閱讀(9.85K)

銀行卡被法院凍結,一般不超過六個月:
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如果因為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個月;
如被執行人涉嫌犯罪,需要進行賠付或繳納罰金,可永久凍結其銀行卡賬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民事糾紛,法院給凍結銀行賬戶要多長時間自動解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