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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中的署名權是否可以轉讓

著作權 閱讀(1.15W)

一、著作權中的署名權是否可以轉讓?

著作權中的署名權是否可以轉讓

署名權是一種人身財產,是不可以轉讓的。

因為署名權是作者對公開其作者身份與作品關係的權利,所以作者可以選擇公開其作者身份或不公開作者身份。決定公開其身份,可以署其本名或其他為公眾所知的名字:決定不公開其身分,可以署假名或不署名。不署名又叫匿名,匿名並不是作者放棄署名權或沒有署名權,匿名也是行使署名權的一種方式,或者說是作者對署名權的一種處分行為。

二、著作權的財產權包括哪些權利?

一是可複製權,享有著作財產權的人對自己的作品可以通過影印、錄影、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成單獨的一份或者是多份向他人傳播的權利。

二是發行權,著作權人可以將自己的作品出售或者是贈送給其他人,然後以發行的方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以及影印件。

三是出租權,享有其權利的人,可以通過收費的方式讓其臨時使用,或者錄製其影視作品和計算機軟體。

四是展覽權,作者可以將自己的美術作品或者攝影作品的原件或影印件公開展覽。

五是表演權,權利人公開表演的作品可以通過各種方式播送的權利。

六是放映權,通過一些電子技術裝置,將其美術或者是影視作品等公開播放的權利。

七是廣播權,權利人可以許可自己的作品以無線廣播等方式,向公眾公開傳播。

八是資訊網路傳播權,權利人有權利通過有線或者無線的方式,將自己的作品提供給社會公眾,從而使公眾在特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取其分享的作品。

九是攝製權,就是通過攝製或者是類似於攝製電影的方式,將其作品固定在某一特定的載體至上。

十是改編權,權利人有權根據自己的目的改變其作品,並在其作品的基礎至上創造出更加具有獨創特性的新作品。

十一是翻譯權,權利人有權將自己的作品翻譯成另種語言,也有權委託他人將自己的作品翻譯成另種語言。

十二是彙編權,權利人有權利將自己的一部或者是多部作品中的片段進行編排,從而彙編成一部全新的作品。

十三是其他未規定但是應當屬於權利人著作財產權範圍內的權利。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屬於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權利之一,除了人身權不能被轉讓以外,財產權的部分在對外轉讓的過程中,雙方必須要籤著作權轉讓合同,著作權轉讓合同中關於人身權轉讓的條款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