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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的著作權保護期是多久?

著作權 閱讀(1.05W)

一、音樂的著作權保護期是多久?

音樂的著作權保護期是多久?

著作權法規定的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期指的是音樂作品的詞曲作者、改編、翻譯等創作者對其創作的音樂作品享有專有權的保護期限。保護期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過了保護期的音樂作品可以免費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權、保護作品的完整權、修改權等人身權永遠受保護。

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音樂作品的表演權、複製權、廣播權、網路傳輸權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明星、藝人、個人不得未經過原作同意,在演唱會,電視節目,網路直播,公共場合等,進行翻唱歌曲,或惡搞、改編原作歌曲,否則會遭到原作公司起訴賠償鉅額侵權費用。

二、著作權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1、申請表。內容包括:作品名稱、作品類別、署名、完成日期、是否發表、首發日期和地點;作品完成形式(單獨、合作、委託、職務、其他);作者情況、其他著作權人情況。

2、申請者身份證明(個人申請者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單位申請者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創作人員提供身份證影印件)。

3、提供作品樣本(文字作品提供創作稿;美術、攝影作品提供lOcm×12cm照片2張;工程產品設計圖紙提供三檢視、效果圖或實物照片;影視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創意說明。

5、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託書、委託作品附委託合同或專有權許可使用合同。

三、著作權登記是否是必須的?

依登記是否取決於自願,可以把著作權登記分為強制登記與自願登記。凡法律要求當事人必須辦理登記才能取得權利進行的登記,即為強制登記。在採用註冊登記主義的國家,著作權的產生即以強制登記為條件;同時,任採用自動保護主義的國家,有時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權出質時必須辦理登記。凡法律沒有要求。

辦理登記即可取得權利,而當事人自願要求辦理的登記即為自願登記,如有些採用自動保護主義的國家就規定,著作權人可以自願辦理著作權登記。

綜上所述,現在不少人都在搞音樂創作工作,進行著作權登記後,作者對音樂作品享有智慧財產權,按照著作權保護法律規定,在作者去世後五十年內,音樂作品受到保護,如果他人使用,應當支付費用。在保護期到期之後,他人方可免費使用音樂作品。